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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人之道

待人之道

待人之道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個道德準則是二千五百年前,中國著名教育家兼哲學家孔子所提出的。時至今天,許多人仍然認為:只要避免傷害別人,就是盡了人的義務。

孔子提倡的處世之道,確實有其價值,但聖經卻倡導另一種待人之道。聖經指出:行惡是罪,但不行善也是罪。基督的門徒雅各說:「要是人知道怎樣做對的事,卻不去做,這就是他的罪了。」(雅各書4:17)耶穌基督不但教門徒不要傷害別人,還勸告說:「在一切事上,你們希望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得怎樣待人。」(馬太福音7:12

上帝的本意是:人生於世,要想人怎樣對待自己,自己就該怎樣對待別人。上帝親自樹立典範。他創造人類的方式表明,他關心人類的福祉。聖經記載:「上帝照自己的形像創造人,就是照上帝的形像把人創造出來。上帝創造了男人和女人。」(創世記1:27)這意味著上帝仁愛地賦予了人類良心。良心受過薰陶後,就會指引人按照自己希望被對待的方式去對待別人。

今天,面對冷酷無情的社會,許多人都感到絕望無助。由此可見,光是不做傷害別人的事是不夠的,我們還得主動地善待別人、幫助別人。因此,耶和華見證人積極地幫助別人認識聖經提出的奇妙希望。他們本著愛心傳講聖經的好消息。藉此,他們善待別人,就如他們希望受人善待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