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馬斯·埃姆林——他褻瀆上帝還是捍衛真理?
托馬斯·埃姆林是誰?為什麼他能夠勇於維護真理?我們從他身上學到什麼?
要知道答案,我們需要了解一下17世紀末、18世紀初的英國和愛爾蘭的宗教情況。當時英國聖公會擁有很大權力,但有不少信奉基督新教的團體和信徒都對英國聖公會十分不滿。
他是誰?
托馬斯·埃姆林就是在這種宗教氛圍中出生的。1663年5月27日,埃姆林生於英國林肯郡的斯坦福德。19歲那年,他第一次公開講道。後來,他獲倫敦的一個伯爵夫人聘用為牧師,之後又搬到愛爾蘭的貝爾法斯特。
在貝爾法斯特,埃姆林成為教區牧師。後來,他也在都柏林等好幾個地方做過牧師。
為什麼他被控褻瀆上帝?
在這段日子,埃姆林細心查考聖經,並開始懷疑自己一直相信的三位一體教義是否正確。接著,他仔細鑽研四本福音書,之後他更深信三位一體是不符合聖經的。
埃姆林沒有立刻把自己找到的真理告訴別人,但在都柏林的教堂,有些人留意到他在講道時沒有提到三位一體。埃姆林早就意識到,其他人不會喜歡他對三位一體的新看法。他寫道:「我一旦把自己的想法說出來,就肯定不能繼續在這裡做牧師。」1702年6月,他的兩個同事質問他為什麼在講道時絕口不提三位一體。他坦然承認自己不再相信這個教義了,並提出辭職。
幾天後,埃姆林就離開了愛爾蘭的都柏林,前往英格蘭。不過,10個星期後他又回到都柏林,打算先在那裡處理好一些私人事務,再搬到倫敦定居。在都柏林逗留期間,他出版了《考查耶穌基督事跡的心得》一書,為自己的觀點辯護。在這本書中,他根據聖經提出了確鑿的理由,解釋耶穌為什麼不可能是至高的上帝。此舉觸怒了都柏林教堂的信眾。於是,埃姆林被正式起訴。
埃姆林被逮捕後,於1703年6月14日在都柏林的法院受審。埃姆林在他所著的《審訊的真實紀錄》一書中說,他之所以被起訴,是「因為撰寫和出版了一本書;起訴書說[他]在書裡褻瀆上帝,邪惡地主張耶穌基督跟父上帝不是平等的」。事實上,這是一場極不公平的審訊。當時,愛爾蘭聖公會的七個主教跟法官一起主持
審訊,他們不許埃姆林自辯。著名律師理查德·萊文斯告訴埃姆林,他會像狼一樣被趕盡殺絕,別妄想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到了審訊的尾聲,愛爾蘭的首席大法官理查德·派恩對陪審團說,如果他們不作出「正確」的裁決,「主教們都在那裡」,意思也許是,他們會受到懲罰。「我是為了[上帝]的真理和榮耀而受苦的。」——托馬斯·埃姆林
埃姆林被判罪名成立。副檢察長建議埃姆林撤銷自己的證詞,但他拒絕了。結果,埃姆林被判罰款和監禁一年。由於付不起罰款,他在刑期滿了以後不能出獄,後來他的一個朋友為他向當局請求減低罰款,他才能在入獄兩年後,於1705年7月21日獲釋。埃姆林由於自己所受的屈辱,不禁說出這句話:「我是為了[上帝]的真理和榮耀而受苦的。」
之後,埃姆林遷到倫敦,在那裡結識了另一個聖經學者威廉·惠斯頓。跟埃姆林一樣,惠斯頓也因為發表著作,把自己找到的聖經真理公諸於世,所以備受排擠。惠斯頓十分尊敬埃姆林,還說在所有信奉古基督教而受迫害的信徒當中,埃姆林是最值得欽佩的。
為什麼他不認同上帝是三位一體的?
跟威廉·惠斯頓和另一位備受尊重的學者牛頓一樣,埃姆林發現《亞大納西信經》所闡述的三位一體教義並沒有聖經根據。他說:「經過認真思考和仔細鑽研聖經後,我發覺自己應該改變對三位一體的看法。」他認為「惟有耶穌基督的上帝,也就是耶穌的父親,才是至高的主宰」。
為什麼埃姆林有這樣的結論?他發現有很多經文都顯示耶穌有別於天父,以下是一些例子(引號裡的是埃姆林就經文所作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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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7:3:「基督從沒有被稱為上帝,至高的上帝或獨一的上帝。」只有天父被稱為獨一的真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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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5:30:「兒子遵行天父的旨意,而不是自己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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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5:26:「他的生命是天父所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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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書1:3:「耶穌基督常被稱為上帝的兒子,天父卻從沒有被稱為上帝的父親,反而常被稱為主耶穌的父親。」
埃姆林研究過所有證據後,以非常肯定的口吻說:「聖經裡沒有任何一節經文明確地說父親、兒子和聖靈是一體的,或說他們是同一位上帝,也沒有任何一節經文可以被誤解為這樣的意思。」
我們學到什麼?
今天,很多人都不敢挺身維護聖經的真理,但埃姆林卻有這樣的勇氣。他曾經說:「一個人要是看出,某些道理是聖經裡的清晰主張,卻不願承認這些重要的真理,那麼他閱讀聖經和尋找真理還有什麼意義呢?」埃姆林堅決擁護真理,絕不妥協。
看到埃姆林和其他追求真理的人所樹立的榜樣,我們很應該想想,自己是否也願意不顧別人的譏嘲和反對,決心擁護真理。我們不妨問問自己:「對我來說,得到別人稱讚和尊敬重要,還是維護聖經的真理重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