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做個快樂滿足的母親?
怎樣做個快樂滿足的母親?
今天世界各地,大多數婦女都出外工作。在工業化國家,出外工作的婦女幾乎跟男子一樣多。在發展中國家,婦女常常要長時間在農田辛勞工作,幫補家計。
許多婦女需要賺錢維持生計,但又很想照顧家人、料理家務,她們發覺難於兼顧。這些婦女不單要賺錢解決衣食住行的需要,也要做飯、洗衣服和打掃住所。
做母親的基督徒還要努力幫助兒女培養屬靈的價值觀。克里斯蒂娜有兩個年幼的女兒,她承認說:「工作和家庭實在難以兼顧。如果你有年幼的孩子,要給他們所需的關注就更不容易了。」
為什麼做母親的要出外工作呢?她們面對什麼困難?她們必須出外工作,才會感到快樂滿足嗎?
為何出外工作
對許多做母親的來說,她們都必須做全職工作賺錢養家。她們有的沒有配偶跟她們分擔經濟擔子。一些夫婦則發覺一個人工作得來的薪水,並不足以應付家庭的基本開支。
誠然,不是所有全職工作的母親都是為了經濟所需。有很多婦女出外工作是為了提高自我的價值。有的可能為了得到若干程度的經濟獨立或為了購買奢侈品。許多婦女也由於工作表現出色,因而樂在其中。
同輩壓力可能是另一個原因,令某些母親覺得必須出外工作。雖然大部分人都承認,在職母親經常要承受很大壓力,往往感到精疲力竭,但那些選擇不出外工作的母親卻又常常受人誤解,甚至受人譏笑。一個婦人說:「你很難開口告訴別人,自己只是個家庭主婦。
有些人的話或表情暗示你在浪費生命。」麗貝卡有一個兩歲大的女兒,說:「雖然社會普遍認為,做母親的應該好好照顧兒女,但是我感覺到,如果你沒有出來工作,別人就會認為你低人一等。」理想與現實
在某些地方,傳媒描述的「理想婦女」都能事業有成,充滿自信。她們薪酬優厚,衣著得體。即使下班回到家裡,仍然精力充沛,孩子無論有什麼問題都難不了她。丈夫有什麼錯誤,她都一一加以糾正。總之,家裡任何問題她都能應付自如。怪不得,在現實生活中,只有少數婦女能稱得上是「理想婦女」。
在現實生活裡,許多婦女能找到的工作大多是單調刻板的,薪金也較低。在職母親也可能因為未能在工作上盡展所長而感到失望。《社會心理學》(英語)一書指出:「雖然男女趨向平等,但男人仍然獲得較高的薪酬,擁有較高的職位。婦女如果用工作來衡量自己的價值,顯然對自己沒有好處。」西班牙《國家報》說:「據估計,女子因壓力而變得焦慮的可能性比男子高出三倍,因為大部分的在職婦女都要身兼兩職,除了工作還要做家務。」
丈夫助一臂之力
誠然,為人母親的基督徒應否出外工作是個人的決定。可是,既然結了婚,她就該跟丈夫商量,仔細衡量所有的因素,然後才做決定。(箴言14:15)
如果由於經濟需要,夫妻決定他們兩人都要做全職工作,那該怎麼辦呢?在這情況下,明智的丈夫會認真考慮聖經的勸告:「你們做丈夫的,要照樣按著情理與妻子一同生活,尊重她們,因為她們是較弱的器皿,是婦女之身,是同你們一起領受生命的分外之恩的。」(彼得前書3:7)丈夫如果特別留意妻子的體力和感情限度,就是尊重妻子了。他會盡可能幫妻子做家務。像耶穌一樣,做丈夫的會謙卑地做低微的工作。他們不會認為工作卑微,有損尊嚴就拒絕幫忙。(約翰福音13:12-15)相反,他會認為妻子這麼勤勞,幫忙做家務是向她表達愛意的好機會。丈夫這樣做,妻子必定會十分感激。(以弗所書5:25,28,29)
毫無疑問,如果夫妻倆都必須出外工作,在料理家務方面,雙方通力合作是至關重要的。西班牙《阿貝賽》週刊的一份報告,道出了這樣做的重要性。文章評論家庭事務研究所的一項調查,指出西班牙的離婚率高,不單因為國民「不再遵守宗教和道德的標準」,也由於另外兩個相關的因素,那就是「婦女外出工作及男子沒有幫忙做家務」。
基督徒母親的重要職責
雖然耶和華把訓練兒女的職責,主要交給做父親的,但做母親的基督徒知道,耶和華也把這個重要的職責交託給她們。當兒女還是幼年的時候,母親就更要幫忙這樣做。(箴言1:8;以弗所書6:4)耶和華吩咐以色列人要反覆教導兒女認識他的律法 時,是對父母雙方說的。上帝知道教導兒女需要時間和耐心,特別是在兒女成長的階段。因此,上帝吩咐父母,無論在家還是走路,躺下還是起來,都要教導兒女。(申命記6:4-7)
上帝的話語顯示,母親的職責既莊嚴且重要,因此上帝吩咐兒女:「不要捨棄母親的法度。」(箴言6:20)當然,已婚的婦女給孩子定下某些家規前,會先徵詢丈夫的意見。不過,經文顯示,母親確實有權定立家規。敬畏上帝的母親努力教導兒女認識上帝的律法和道德標準,兒女要是留心記取就會大大得益。(箴言6:21,22)特蕾沙有兩個年幼的兒子,解釋為什麼她不做全職工作。她說:「我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教養孩子成為上帝的僕人。我要盡己所能,把這件工作做到最好。」
堪作模範的母親
以色列利慕伊勒王的母親悉心教導兒子,利慕伊勒王必定獲益良多。「他母親為了糾正他而說的重要訓詞」甚至被輯錄在上帝啟示的話語裡。(箴言31:1;提摩太後書3:16)這個母親就賢妻的論述,也能幫助人在覓偶時做明智的選擇。她就不道德的行為和縱酒所提出的勸告,不但適用於當初這些話寫下來的時候,也適用於現今的日子。(箴言31:3-5,10-31)
公元1世紀,使徒保羅稱讚友妮基所作的善工,這個母親成功教導兒子提摩太。由於友妮基的丈夫不是基督徒,而且可能崇拜希臘神祗,她須要勸導提摩太對聖經懷具信心。友妮基何時開始教提摩太認識聖經呢?聖經說是「從嬰兒時期」開始,換句話說,當提摩太還是嬰孩的時候,友妮基就開始教導他了。(提摩太後書1:5;3:14,15)友妮基的信心、榜樣以及她的教導,顯然裝備提摩太日後能勝任做海外傳道工作。(腓立比書2:19-22)
聖經也談及有些母親慷慨款待上帝的忠僕,讓兒女有機會跟這些優良的模範交往。舉個例,一個書念婦人常常接待先知以利沙到自己的家。後來她兒子死去,以利沙把孩子復活過來。(列王紀下4:8-10,32-37)我們也可以看看馬利亞的榜樣,她是聖經執筆者馬可的母親。她看來開放在耶路撒冷的家,讓早期的門徒舉行聚會。(使徒行傳12:12)馬可跟使徒們和其他經常來馬利亞家裡的基督徒交往,必定得益不淺。
耶和華必定十分賞識忠信婦女的辛勞,她們持之有恆地把上帝的原則灌輸給兒女。這些婦女忠貞不二,努力為家庭營造屬靈的環境,因而深得上帝的喜愛。(撒母耳記下22:26;箴言14:1)
最令人滿足的選擇
上述的聖經例子顯示,好好照顧家人在身體、靈性和感情上的需要,帶來許多獨特的福分。但這件工作絕不簡單,有時候,母親在家裡的職責往往看來比許多高級行政人員的工作還要費心費力。
誠然,做母親的要是得到丈夫的同意,決定減少世俗工作,家人也許要降低生活水平。她也可能要忍受那些不理解她的人的嘲笑。但是,家人所得的裨益卻足以彌補
所作的犧牲有餘。帕姬有三個兒女,雖然要出外工作,但她只做兼職。她說:「我希望孩子放學回家時,可以跟他們在一起,這樣他們就可以有人傾談。」她的兒女怎樣從中得益?帕姬說:「我教他們做功課,如果他們有什麼事情發生,我都能及時處理。我和孩子天天都在一起,這讓我們保持良好的溝通。我非常珍惜跟孩子相處的時間,因而婉拒了一份全職工作。」許多做母親的基督徒發覺,如果她們能減少世俗工作,全家人都會得益。文章較早前提到的克里斯蒂娜說:「當我停止出外工作後,家庭的情況看來比以前好多了。我有時間跟孩子傾談,又能在許多實務上幫助丈夫。看著女兒從學習中進步,我開始從教導女兒尋得樂趣。」克里斯蒂娜憶述一件特別令她難忘的事,說:「我大女兒是在託兒所學會走路的,但小女兒則是我在家裡教她走路的。她走第一步時,跌倒在我的雙臂裡,那一刻的滿足感實在難以形容!」
想想另一個減少出外工作的原因。母親在經濟上作出的犧牲可能比想像中少。克里斯蒂娜說:「照管兒童服務和交通費用已花去我大部分的收入。我們仔細分析情況,發覺我出外工作並沒有為家庭增添多少額外收入。」
有些夫婦衡量過他們的環境,發覺妻子全時留在家裡照顧家人,雖然會帶來若干經濟損失,所得的回報卻遠遠超過所作的犧牲。克里斯蒂娜的丈夫保羅說:「我很高興妻子能留在家裡照顧兩個年幼的兒女。妻子出外工作時,我們兩人都忙得團團轉。」這對夫婦的決定對兩個女兒有什麼影響呢?保羅說:「女兒不但感到安全,而且得到一定的保護,不致在童年時期受到不良的影響。」為什麼這對夫婦覺得盡量花時間跟女兒在一起這麼重要呢?保羅回答說:「我深信如果做父母的不陶冶兒女的心靈,其他人就會影響他們了。」
無疑,每對夫婦都要衡量自己的環境,任何人都不該批評別人所做的決定。(羅馬書14:4;帖撒羅尼迦前書4:11)然而,母親減少世俗工作會為家庭帶來許多益處,這確實值得考慮。上文談及的特蕾沙簡單地道出她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要盡量花時間照顧兒女,教導他們。這職責所帶來的快樂滿足是任何工作都不能相比的。」(詩篇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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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兒女是個重要的職責,基督徒母親必須盡一分力